2012年12月22日 星期六

會議規範 概論

        在古代,專制的社會中,帝王上朝主持朝議,討論朝政,討論過程中,有的大臣贊成,有的反對,最後由帝王裁決,並責付相關大臣執行.由此可見,開會討論,並非現代才有,也不是中國才有,是古今中外,歷來皆是.而隨著社會的演變,會議愈加與吾人之生活緊密,例如,學生開班會,老師開校務會,教授開研討會,社區開區分所有權人會,公司開股東會,董事開董事會,老鼠開老鼠會...等等,學習會議規範是何等的重要.







        會議既然與我們的生活如此緊密,但我們卻對會議規則如此生疏,這無異是放棄自己的權力,同時,也造成有心人士,因此造假的會議紀錄,利用此會議紀錄進行不法行為,此行為可能就讓我們權利蒙受重大損失,甚至因此平白遭受牢獄之災.例如,會議中的記錄人員,聽從主席指示,竄改會議紀錄,可能因此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.再者,若是因為不符會議的法定程序,其會議中所決定之議案,即為非法,如此,怎能不謹慎的面對,並且積極的學習會議規範呢?

        依據內政部公佈的會議規範,共有100條,對於會議的流程完整詳細的規定,從一開始會議的定義與召集,主席的產生與任務,出席人與列席人及代表人之權利義務等等,一一的為大家條列出來,因此,若有心學習會議規範的朋友,建議先研讀過會議規範,再進一步的深入研究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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